商标争议与异议的区别

来源:深圳立中  |   发布于:2015/7/1 9:34:15  |   浏览:  |   文字: 【】  【】  【

 

 商标争议与异议的区别:
1、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不同。
争议是商标利害关系人才可以提,而异议只要是处于公告期内的商标,任何人都可以提异议。
2、被争议或异议商标所处的法律状态不同。
 被争议商标是已注册商标;被异议商标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,被异议商标并未取得商标权。
3、案件审查部门不同。
争议是向商评委提出的,而异议是向商标局提出的。
4、提出法律诉求的时间期限不同。
争议是商标注册后五年内,商标利害关系人都可以提争议,驰名商标不受五年限制;异议只能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。